奈曼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
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
各苏木镇初中、学区中心校、独立小学,旗直属学校、幼儿园:
根据年初下发的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》要求,上学期已有2377名教师参加了培训。本学期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、地点:
2008年9月15日----11月4日分期在教师进修学校培训
二、培训费用:
按照内发改费字[2006]1309号文件精神,小学、初中教师培训费为3元/时的标准,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要求达到56学时,应收费168.00元,实收160.00元,教材费29.00元。
三、具体要求:
1、学区中心校以下的校点,不具备条件的直属学校、学区中心校集中到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培训;有培训能力的直属学校、学区中心校的教师继续在本校进行培训。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(学区校点由学区中心校负责),及时上报培训教师的信息,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培训,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。
2、参加培训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报到当天上晚自习,熟悉培训平台、进行网络注册,否则影响培训结业成绩。
附表:教育技术能力培训(集中到进修学校)安排表.xls
奈曼旗教育体育局
2008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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